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
美萊村大屠殺(網絡圖片) |
發稿的形式比較靈活,有長達數年的跟蹤報導,如水門事件(Watergate scandal,1972年發生),也有單篇的報導,如越南戰爭中美軍屠殺越南美萊村(My Lai,1968年發生)村民的新聞〈在美萊村,我們瘋了!〉。
深度報導(In-depth Reporting)的主觀空間這一課題,可以由三方面進行探討:一、深度報導是否存在主觀空間;二、深度報導應否有主觀空間;三、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可以有多大。
深度報導是否存在主觀空間
深度報導需要大量的資源(如人手、時間等),不可能任何新聞都做深度報導,所以深度報導必然是針對大眾所關心的公共議題進行選題。而深度報導經常帶有是批判性質的,如美軍在越南屠殺無辜的美萊村村民的深度報導,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,而不是純粹報導事件。
只有在議題被設定之後,才可能展開一系列的求證和報導,編輯或者採訪主任需要假定某一議題會引起大眾的關注,或者認為某些新聞線索未被關心但有公眾討論的價值,才可能安排人手跟進。既然在選題的時候就已經有主觀意願,很難以避免整個架構的主觀成份,如果記者希望(或試圖)通過深度報導的形式引起社會關注,並改變公共輿論的話,報導就更有導向性。
然後,我們可以由新聞的六個重要元素討論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:
何時(when),由於深度報導也是新聞,所以必須由現在的公共議題開始,回顧過去,以推測將來,在推測的過程中不可能沒有主觀成份。如〈賴昌星90%會被遣返〉的深度報導中,記者就分析了中加兩國的外交歷史,以推測賴昌星會被遣返。
何地(where),深度報導要掌握現場情況,也要注意到發生地點延伸的地方,同時探討事件的性質,因此也是主觀的探索。如〈在死亡列車上〉的深度報導,記者跨越了很多國家,和偷渡者一起生活,發現了偷渡者背後的很多感人故事。這幾乎不可能客觀。
何人(who),了解新聞事件的當事人,也需要採訪相關的人物,對於當事人和相關人物的取捨都是以主觀為考慮的。如〈戴安娜:最後的答案〉中,記者對戴安娜和他死後的很多相關人物進行資料的收集。
何事(what),既交代發生了什麼事情,也主動挖掘事件新聞背後的真相,因此也是記者主觀意志的反映。如〈水門事件〉的系列報導,通過有人誤闖水門大廈的普通事件,挖出了共和黨的間諜黑幕,事件不斷擴大,引發全美國範圍的調查,最後導致尼克松下台。
而何故(why)和如何(how)則是在說明新聞發生的來龍去脈、前因後果的同時,還要分析其意義和可能產生的影響。
由此可見,深度報導是對於新聞6要素的全面深化,這種深化是以人的主觀意願為主導的。因此,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是必然存在。
深度報導應否有主觀空間
傳統自由主義新聞學認為,媒體的功能僅僅是「意見的自由市場」,因為自由主義新聞學假設了人是理性的動物,所以只要新聞報導是客觀的,人民就可以自由選擇。深度報導是較為主觀的報導手法,其理論根源則和自由主義新聞學相違背。
而深度報導的出現和社會自由主義(New Liberalism)密切相關,社會自由主義強調「社會責任論」,認為媒體如果要實踐新聞的自由,就必須運用積極自由來主動追求「真理」,同時認為自由是伴隨著義務而來的,媒體應該對社會承擔責任。在這種理論下,深度報導這種帶有調查性質的,主動的深度報導才可能實現。
故此,深度報導存在主觀空間,可以說是哲學思想發展的結果。以傳統自由主義觀點審視,必然不可能存在主觀空間,但是新哲學的發展則令深度報導得以存在。
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可以有多大
深度報導作為新聞的一種形式,他的主觀空間應該是受到限制的。在眾多的新聞寫作中,評論的主觀空間最大,因為評論完全是作者個人意志的表達;新聞報導的主觀空間最小,因為新聞是要求紀錄事實,滿足「六何」。
深度報導則是界乎評論和新聞報導之間的寫作,他的選題是主觀的,對於新聞素材的選擇是主觀的,但是不應該加以評論,也應該用開放式結尾,由讀者自己去分析。換言之,深度報導是借別人的口來說自己話。
主觀和客觀並非完全對立,而是「對立統一」的。深度報導主觀能動地反映客觀事實,並對於客觀事物的發展起到促進或者阻礙的作用。完全的主觀是不能成為新聞的,因為完全的主觀是不從人認識的實際出發,而客觀則是從人認識的實際出發,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出發去認識世界。
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僅限於主動羅列和選取事實,之後根據客觀事實來說明問題,從而推動議題的發揮,如果深度報導中加入了評論,那麼就不能稱之為深度報導。
李炘
大學功課,2005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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