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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毛是馬克思主義者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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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國雄當選議員後被傳媒追問(網絡圖片) 這個綱領既沒談到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,也沒談到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國家制度。綱領的政治要求除了陳舊的,人所共知的民主主義的廢話,如普選權,直接立法權,人民權力,人民軍隊等等之外,沒有任何其它內容。這純粹是資產階級的人民黨,和平和自由同盟的回聲。所有這些要求凡不屬於空想的,都已經實現了。不過實現了這些要求的國家不是在德意志帝國境內,而是在瑞士,美國等等。 ——馬克思(Karl Marx):哥達綱領批判(1875年5月)[1] 梁國雄,人稱「長毛」,是香港著名的街頭鬥士,在「火紅年代」是毛派、後來參加「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」轉為托派,在當選議員後,則表明他「社會民主主義者」的新信念。在多個場合,他堅稱自己是馬克思主義者,公民抗命只是手段。 當然,任何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是馬克思主義者,但邏輯上是否存在矛盾則是另外一回事。梁國雄反對的東西很多,主張的東西卻很少,對於搞街頭運動的目的,他只籠統說是為了窮人的利益。僅批判別人,而不明確表達自己政治立場的人,是最難展開討論的,不過我們依然可以從理論和實踐的蛛絲馬跡進行分析。 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,乃在於馬克思主義雖然反建制,但反建制不都是馬克思主義;馬克思主義雖然關心窮人,也不代表關心窮人的都是馬克思主義。在歷史上,法西斯主義也是反對資本主義的一種思潮,也是利用了工人階級的各種運動,其結果卻是建立了極右的極權統治。因此對於理論問題,必須敲問清楚。 公民抗命非馬克思主義 文前引述了馬克思對《哥達綱領》的批判,梁國雄實踐中不屬於空想的,如普選權和直接立法權,都已經在歐洲和美國實現了。和馬克思所批評的一樣,梁國雄既沒有提到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,也沒有構想未來社會主義的國家制度。那麼,梁國雄在多大程度上能夠符合馬克思的主張?又憑什麼宣稱自己是馬克思主義者呢? 梁國雄宣稱自己實踐的是公民抗命(Civil Disobedience),根據定義:「公民抗命是透過和平非暴力的手段,故意觸犯一些不合理的法例,藉此引起公眾的注意,喚醒人性中的良知,最後達致社會法例制度的改變。公民抗命者雖然犯法,但他們的手段和目的都是道德的。」[2] 對於什麼是不合理,一千個人有一千種定義,對於良知更是如此。換句話說,公民抗命的要點是不認同革命,不推翻建制,僅就法律中不合理(或自己不認同)的部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