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文章

目前顯示的是 7月, 2016的文章

【獨家專訪】楊銘輝律師:按南海仲裁案判決 香港島也可能是礁

圖片
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(University of Glasgow)國際法碩士、香港執業律師楊銘輝 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的《南海仲裁案》結果出爐,其中一項仲裁結果是將南海最大一個天然島嶼太平島視為礁石。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(University of Glasgow)國際法碩士、香港執業律師楊銘輝接受《香港輕新聞》專訪,表示仲裁結果堪稱「劃時代」,推翻過往人類對島與礁的認知,可能引起全球海洋劃界的大混亂。 按照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121條的規定,「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。」和礁石的分別是可否「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」。今次仲裁結果卻指:「現在很多島礁上駐扎的政府人員依賴於外來的支持,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。」 楊銘輝笑言,國際法每字每句都需要小心處理,根據這個仲裁結果伸延,不單只東海的釣魚台及日本的沖之鳥不是島,甚至連香港境內的香港島、浦台島、長洲島、南丫島,甚至大嶼山都沒有足夠的淡水和糧食,要「依賴於外來的支持」,可能都不是島,仲裁庭偏偏又沒有以附帶意見(Obiter dictum)方式重新界定什麼是島。故此,南海仲裁案不但沒有化解紛爭,可能近一步引起全球海洋劃界的大混亂。 以下是楊銘輝律師的專訪內容: 記者:常設仲裁法院(PCA)明令不能仲裁主權,為何能夠判決「九段線」主張無效? 楊銘輝:這次菲律賓相當聰明,所提出的15項訴求均沒有涉及主權誰屬,好像第一條:「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利,如菲律賓一樣,不能超過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明文允許的範圍」,表面上看起來十分合理。 但菲律賓利用島與礁的判定,令整個南海的島都被視作礁,從而「消滅」中國九段線範圍內島嶼伸延的專屬經濟海域,變相將南海變成「公海」,令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做到其職權範圍以外的判決,亦即中國所聲稱的非法擴權。 如果被界定為礁,就只能擁有12浬領海主權,不能享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權利,這樣一來,各國在東海、南海爭奪的島嶼已經全無意義。不過,原來屬於各島嶼的專屬經濟區海域忽然變回公海,「先來先得」的守則又適用了,變相將越南、汶萊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等國先前強行在南海霸佔開採的油井「合法化」,更甚是等於鼓勵南海諸國「霸凳仔」,有可能挑起新一輪大規模的南海資源爭奪戰,恐怕連域外國家也可以利用開採技術的優勢,在南海分一杯羹。 記者:荷蘭海牙的常設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