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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基本法》107條是什麼? 任志剛為何高調呼籲重新解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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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日,行政會議成員任志剛發表了一篇名為《 香港公共財政管理 》的網誌,批評過去十年,對《基本法》107條理解錯誤,不能有效「投資未來」,為經濟注入新動力,又指「政府一直採取『守財奴』政策,導致大量盈餘出現,拖著經濟後腿,可說是穩健有餘,進取不足,亦不合時宜。」 《基本法》107條規定: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,力求收支平衡,避免赤字,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。」可謂香港公共理財方面最重要的條文。任志剛曾在1993至2009年擔任央行性質的金融管理局總裁,有「經濟沙皇」之稱,「守財奴」一詞出現在他的文章當中,又涉及對《基本法》的理解,份量非同小可,需要仔細討論。 過去十年,剛好由曾俊華就任財政司司長,由於行政長官選舉期間,曾俊華是林鄭月娥最主要的對手,而任志剛支持林鄭月娥,有輿論以黨爭的角度解讀。不過,作為金融管理局前總裁,任志剛過去寫的文章從未「無的放矢」。加上當時在新加坡訪問的特首林鄭月娥也專門回應,指任志剛的看法與她的理財新哲學「異曲同工」。故此,香港媒體估計,任志剛的言論並非打算「藉機批評前朝」,而是為了十月份發表的《施政報告》設下輿論鋪墊,提前對財經政策「試水溫」。 任總的四點解讀 任志剛對《基本法》107條的理解提出了四點解讀: 條文並沒有規定每年都需要平衡預算,應該理解為「在一個經濟周期中達至收支平衡」; 《基本法》指的是財政預算而非實況,因此是否符合《基本法》也應該由預算而不是從實況去評論; 107條屬概念性質而不是具體規定,「遵守『原則』不等於墨守成規;『力求』不排除力有不逮;『避免』亦不代表不能發生。」 任志剛認為,財政預算是「量」,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是「速」。《基本法》要求「量」與「速」計算的指標「相適應」,基於兩者之間有互動關係,但「相適應」非「同步」,否則《基本法》的表述應該為「政府的支出應限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個固定比例,例如20%」。 任志剛的結論是:「當經濟增長速度太慢,便需要增加政府開支、減稅和作出赤字預算;而當經濟增長速度太快,便可以用相反的財政政策。」也即逆週期。 至於逆週期和「應對低於正常增長的結構性問題」的措施,任志剛認為可以優先考慮具有「較高乘數效應」及「提升生產力」作用的項目,同時也可以優先考慮那些對經常性開支影響較低的項目。 令人疑惑的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