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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賴喇嘛追求自治還是獨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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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丹增嘉措(第14世達賴喇嘛)聲稱放棄藏獨之後,一種他稱為「一國兩制」的政治綱領被達賴集團大力推銷。吊詭的是,這樣被傳媒廣泛報道的政治主張,不但沒有寫入任何的憲制文件當中,也鮮有系統化的闡述。 不難理解,「一國兩制」和民族自治區並不是程度的分別,而是本質的分別。民族自治區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,而「特別行政區」,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1條,會「按照具體的情況決定制度」。 「政教合一」特首是靈童? 雖然丹增嘉措並沒有道出他心目中的「西藏特別行政區」是甚麼樣子,但根據達賴集團官方對於「政教合一」的說法,可以推斷,丹增嘉措所主張的並不是資本主義制度。因為在「流亡政府」憲制性文件:《西藏流亡藏人憲章》的總則已經明文規定,西藏是一個「政教結合」的「民眾國家」。由此,他們所主張的「一國兩制」大概也不會放棄這個原則。「政教結合」意味着,作為政治和宗教領袖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,擁有任命西藏地區各級官員的權利。 作為宗教傳統,無論何種傳承制度都應該被尊重,但政治制度涉及「眾人之事」,當然不是同一概念。如果,西藏特首產生辦法和宗教領袖一樣,是先在水裏面看見異像,找出某時段、某地域出生的小孩,再由小孩子認出前一世達賴的用品,來選定「靈童轉世」成為特首,這種制度能否被其民主盟友接受也相當存疑。 「憲章」法源來自達賴 當然,丹增嘉措也說過,將來的西藏制度可以由西藏人自己決定,不會出現一個喇嘛政權,但是這樣一來,就和他們的一貫主張的「政教合一」相違背。同時,就算丹增嘉措真的懷着天真的心,但是達賴集團可未必有同一想法,很多事情沒有可能按照人的主觀意志去發展,法源和制度問題,可不是說說而已的東西。 直到目前為止,達賴所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依然沒有放棄獨立的主張,在《西藏流亡藏人憲章》中,不但沒有「一國兩制」這幾個字,而且很清楚的表明了要建立政教合一的世俗政權。 這份「憲章」的法源來自達賴喇嘛,開宗明義說是「在神聖的達賴喇嘛所指引」下所產生的政權,同時又是以「政教合一」為基礎,就表明了達賴喇嘛是最高的政治領袖。既然法源都在達賴,很難令人相信這種體制存在制衡或者分權。 甚至在公民權這個部分,該「憲章」還認為無論何處出生的藏族同胞都可以是他們的公民,而現在有別的國籍的藏人,都還可以用精神上效忠「西藏國」的方式保留西藏的國籍。 「一國兩制」沒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