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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利班頻吹和風 承諾能兌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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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hail Shaheen Twitter 圖片 塔利班重新在阿富汗執政後,頻吹和風,塔利班發言人穆賈希德在上周三(18日)的記者會上表示,會建立一個包容性政府,但隨後卻發生了開槍鎮壓事件。有論者認為,塔利班堅持原教旨主義,吹和風只是「緩兵之計」;亦有分析認為,塔利班的承諾強調「在伊斯蘭教原則範圍內」,所謂的包容只是語言偽術。 這些分析都有道理,但塔利班說了甚麼、有否良好的意願都不是重點,關鍵在於塔利班有沒有能力實現這些承諾。塔利班在阿富汗的執政,不管由短、中及長期的角度看,都存在不同的問題,不過只要塔利班能夠意識到這些問題,利用建國初期的威信認真加以處理,要提高其執政的認受性並非完全沒有機會。 首要整頓紀律 建立規範軍警制度 建立對國內全部武裝人員的管理能力,是塔利班中央政府在短期內要面對的問題。目前的塔利班政府,是由神學士、游擊隊員和前政府士兵所組成;公開資料顯示,游擊隊員的成分十分複雜,部分有土匪或軍閥的背景。目前來看,塔利班對前軍閥和前政府士兵的管控能力,恐怕力有未逮。 東部城市賈拉拉巴德上周三(18日)發生開槍鎮壓反塔利班示威事件,而開槍鎮壓的士兵沒有穿軍裝,雖然未能得知該名武裝人員的背景,但其行為與塔利班中央所採取的溫和態度有明顯分歧。故此,建立規範的軍警制度,整頓武裝人員紀律,成為塔利班首要解決的迫切問題。 保障糧食資源 實行開明政策基礎 國內經濟是塔利班政權要面對的中期問題。阿富汗是一個糧食和物資不能自給自足的國家,失業率超過40%,現時經濟嚴重依賴外來援助;一旦國內現糧食危機,不難預期將有各種反塔利班勢力冒起,屆時就會大增塔利班政權為了轉移矛盾而再次實行高壓統治、清算前政府人員的可能。 有媒體報道,截至今年6月,阿富汗銀行擁有約12.98億美元的黃金儲備,以及61.6億美元的投資。雖然不算太多,但如果是用以國家建設或購買糧食,可以支撑一段時間。不過,這些資產絕大多數不在阿富汗境內,而美國亦不會將這些資產「贈送」予塔利班,因此阿富汗是否能夠尋求到足夠資金復興農業,或另覓渠道獲得糧食等資源,是塔利班政權中期能否維持穩定,進而實行較開明政策的關鍵基礎。 釋放婦女生產力 靠攏中俄獲技術 長期而言,阿富汗落後的生產能力,決定了其政府形式和文化。由於阿富汗的工業化進程已被打亂,根據阿富汗中央統計局的估計,目前阿富汗農牧業佔GDP 25.77%,工業僅佔14.

馬克思主義簡介:辯證唯物主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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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話版 馬克思主義簡介:辯證唯物主義 https://youtu.be/mu3aj0ItAIM 馬克思主義簡介:歷史唯物主義 https://youtu.be/-GUVgjk1Fts 粵語版 馬克思主義簡介:辯證唯物主義 https://youtu.be/9EU6949PEqc 馬克思主義簡介:歷史唯物主義 https://youtu.be/kBb1SpovVX4 要在短時間介紹什麼是馬克思主義,是一個巨大的挑戰。馬克思主義有很多相關著作、無數術語和公式。同時,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一環套一環,涉及哲學、社會科學、政治經濟學,甚至是你可以想像到的各方各面。 幸好,馬克思主義有幾個基本概念,這些基本概念並不複雜。 要了解馬克思主義,可以先由哲學部分入手。「辯證法」(dialectics)和「唯物主義」(materialism)是馬克思主義最基礎的哲學觀點。 「唯物主義」認為,世界由物質構成,客觀物質是決定性因素。人類的意識來自大腦,先有物質組成的大腦,受到各種感官刺激,再由大腦的物質活動產生意識。意識不能脫離大腦這個物質基礎而單獨存在,稱為「物質決定意識」。 與「唯物主義」相對的是「唯心主義」,認為「意識決定物質」,「唯心主義」的例子包括宗教和萬物有靈論(animism)。 唯物主義聽起來沒什麼破綻,但難以解釋事物的變化,因此馬克思在「唯物主義」的基礎上結合了「辯證法」。 辯證法認為,任何已知的事物都處於運動狀態(matter in motion),而事物和事物之間存在聯繫(interconnected)。換句話說,不存在「不變」的事物,也沒有孤立的事物。唯物辯證法當中,有三條基本規律: 第一、對立統一規律(The law of the unity and conflict of opposites):認為運動中的事物之間形成對立、又相互統一的矛盾。對立指事物的反面。例如在力學上的「作用力」和「反作用力」,統一指正反兩面包含在同一系統中,當作用力消失,反作用力也不能存在。矛盾關係的發展,推動了事物的整體發展。 第二、質量互變規律(The law of the passage of quantitative changes into qualitative changes):建立在對立統一之上,指「數量」或「運動」的變化,會導致事物的性質發生變化,例如大家常說的「劑量決定毒

【獨家專訪】楊銘輝律師:參與六四集會有何法律風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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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市民參與「六四」集會或遊行、叫喊「結束一黨專政」口號等行為是否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的話題,成為近日關注焦點。然而目前未有判例可資參考,特區政府的回應也未能釋除公眾疑問。故此,《香港輕新聞》專訪執業律師楊銘輝,由《港區國安法》條文本身解讀相關法律風險。 近月,多間國際傳媒關注參與六四集會或遊行,是否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。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回應指,違法與否由法庭裁定。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被媒體問及叫「結束一黨專政」口號是否違法時,指要取決與口號本身的內容、在甚麼場合叫喊、叫喊後的反應以及叫喊的動機等。 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,根據國安法,任何人如果組織、策劃或實施非法手段,破壞或推翻中國憲法下的基本制度,就屬顛覆國家政權罪。又指每個人要為個人行為負責,若是違法,尤其涉及港區國安法,會嚴肅處理。 警方早前就支聯會申請舉行六四遊行及燭光晚會發出《反對通知書》,5月29日,支聯會宣布取消今年的六四遊行及集會,並停止相關宣傳。但秘書蔡耀昌在5月初接受媒體專訪時曾則表示,支聯會無意修改其五大綱領中的「結束一黨專政」口號。 支聯會約200個會員團體和參與支聯會組織的活動的市民,究竟會面對多大法律風險?在未有判例可資參考的情況下,只看法例條文,究竟何種行為會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? 編輯部專訪了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(University of Glasgow)國際法碩士、香港執業律師楊銘輝,從法律條文本身做出解讀。以下是楊銘輝律師的專訪內容: 記者:可否介紹一下目前《港區國安法》對集會方面的規定?在什麼情況下有可能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? 楊銘輝:《港區國安法》是2020年6月30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,列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所列的在港施行的一部全國性法律,是中央針對香港在2019年因逃犯條例修訂而發生的一連串、持續的社會動盪,旨在恢復社會秩序而制定的法律。 《港區國安法》列明四種罪行,即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。但法律並無改變基本法第27條訂明的香港市民所享有的言論、新聞、出版、結社、集會以及遊行示威的自由。因此,一般合法的遊行集會,合理的表達訴求,不因《港區國安法》的落實而受到影響。 記者:《港區國安法》屬於大陸法還是普通法?是否一定先要有判例?是否一定由國安法庭審理? 楊銘輝:《港區國安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