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法國大革命看愛國主義

法國浪漫主義畫家歐仁·德拉克羅瓦,為紀念1830年法國七月革命而畫的作品《自由引導人民》(La Liberté guidant le peuple)(維基百科圖片)

建國六十周年,引發坊間和輿論不少對愛國主義的討論。有論者認為,愛國是對傳統文化的認同,不涉及政權;更有人質疑閱兵、奧運和經濟發展等「強國符號」何以與國慶有關云云。

為眾多論者所忽略的是,「國家」這個概念本來就是源自西方。中國雖有唐宋元明清等朝代,但都只有忠君思想,並無愛國主義;就算開明一點的文人,也只有社稷(土地和糧食)概念,並無國家主權意識。今年恰巧也是法國大革命220周年,除為自由、平等和人權提供了理論基礎外,法國大革命也和愛國主義(Patriotism)息息相關。筆者認為,既然討論的是一個西方概念,不妨由西方的角度做一下追本溯源的功夫。

愛國對象是政權


西方學術界,多將愛國主義思潮的興起和法國大革命加以聯系。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,推翻了法王路易十六(King Louis XVI),並將他斬首,成立了共和政體。路易十六的統治雖然令人民無可忍受,但在當時,「君權神授」依然大有影響,起義的民眾急需一套新理論解釋自己行為的合法性。

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和人民主權(Popular sovereignty)就為合法性提供了理論依據:社會契約論認為,國家是人民和國王訂立的契約;而人民主權論認為「主權在民」,不在君主,當人民極度不滿國王時,有權建立一個新的國家。盧梭闡述時說:「(人民主權)本質上就存在於共同體的全體成員之中。」

不過,當時也有保皇和革命兩種不同的主張,與其說人民的主權是「全體成員」的共識,到不如說是為了保衛的新生的政權而設。革命需要人民參與,革命的成功,就被視為是新政權合法性(Legitimacy)無可爭辯的證明。雅各賓派領袖羅伯斯庇爾(Maximilien Robespierre)的著名演講稿《路易必須死,因為祖國必須生》中一語道破:「勝利和人民决定了只有他(路易十六)是叛亂者」,其背後的根源更因為「共和國並未死亡」——存在就是合理。

從此以後,愛國主義和保衛新生政權畫上了等號。「祖國萬歲」這句著名口號,指的是新生的共和國,而不是歷史上的法蘭西王國。英文有三個和國家相關的詞匯,Country,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;national,指民族;而State,指政權。要說愛國,就必須指出是那個政權,因為保皇黨和革命派在Country和national上並無分別,但支持的State卻完全相反。

愛國等於愛憲法


和愛國主義相關的另一個重要觀念是憲法精神。憲法除了諸多條文規範政府和公民之間的關系,更重要的是,大部分憲法的序言都說明為何要建立這個國家,這種說明,也就是人民主權化為文字的表達方式。

每個國家有自己的立國精神。法國憲法遵從《人權宣言》作為立國之本;美國憲法表明規定了聯邦制,保障追求自由的幸福;日本的和平憲法除了尊重基本人權和主權在民等原則外,還有放棄戰爭,諸如此類。談愛國,除了必須清楚講明效忠的哪個政權,也必須認同該國憲法,作為對立國本意的支持。如入籍美國,便需要宣誓放棄對別國主權的擁護,改為支持和護衛美國憲法。

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勝選演說強調,美國不分「黑人還是白人,拉丁裔、亞裔還是美國本土人……我們從來不分紅色之州和藍色之州,我們永遠都是美利堅合眾國。」實際上就是回歸憲法的基本精神,任何人效忠美國憲法,就是美國的愛國者,並不源自什麼特定的民族,也和土地沒有關係,奧巴馬對愛國主義的理解可謂相當準確。

立國本意包含強國意識


回看中國,中國憲法在序言部分,花了四段回溯中國在1804年之後半殖民地、半封建的歷史,並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放在人民追求富強的宏大敘事當中,至於今後的根本任務更是「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」。

因此,慶祝國家強大,本來就是中國愛國主義的組成部分,閱兵也可以理解為中國擺脫半殖民地、半封建後,「站起來了」的實際表現。諸如經濟的強大、奧運的成功和神舟飛船上天等建設成就,更加合情合理,皆因立國本意就是如此。

在香港談愛國,有時比較尷尬,因為「一國兩制」本來就是為不認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而設計的,在登記選民時,也沒有要求必須認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但是,認為國家不夠民主和法制,希望促其改善;與否認政權的合法性,稱國慶為「國觴」,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思維。在邏輯上,不認同立國精神,為何自稱愛國?

本文只提供愛國主義的淵源供讀者參考,大多是常識,完全無意越俎代庖為愛國主義下什麼定義。只談淵源,不談變化,固然流於空談。但是不談淵源,沙上筑城,似乎也沒有什麼價值。

李炘

《研究院通訊》,香港浸會大學研究院,Volum31,2009年1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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