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驗毒與社會的錯

教育局在皇仁中學進行禁毒教育(網絡圖片)

成龍大哥在博鰲論壇上說:「我慢慢覺得,原來中國人是需要被管的」。雖然被罵得厲害,卻很有普遍意義,很多人嘴上罵罵,內心深處還是同意此番見解。

吸煙是要被管的,因此吸煙區愈來愈少;小販是要被管的,因此幾個擦鞋匠的牌照也成了公共話題。沒人管,不少人還主動跑出來要求管:o靚模在書展搞宣傳,網友覺得太亂了,開facebook組群要求書展大會「管一管」。最近社會上正熱議校園驗毒計畫,同樣,很多人都認為不管不行。

應該由誰來管


「管」不是問題,問題是誰來管。在上述的討論中,對象都是政府。背後的邏輯,都主張個人的過失不是「個人的錯」,而是「社會的錯」,是「社會」令「個人」出現了問題。既然根源是「社會」,就要修正社會制度來解決,最社會化的解決方案,自然就是樂此不疲地要求政府「出手」,甚至立法。

「管」的出發點是好的,如果管的責任只是「阿媽教仔」,不會有人非議,但政治是「眾人的事」,政府一管,涉及的必然是「眾人」而非「個人」。責任伴隨權力而來,當政府的責任愈來愈大時,權力也會愈來愈大。西諺有云:「法律是最低的道德」,提醒我們立法是嚴肅事情,不應輕易立法。反過來看,立法本身也會令社會的道德標準愈提愈高,自由也隨之愈收愈緊。為了個案要求立法,卻要整個社會買單,成本之高,不容許我們不當一回事。這就需要提高討論標準,在將責任推給政府和社會前,謹慎,謹慎,再謹慎了。

誠然,人生活在社會當中,社會對人的影響巨大,從社會着手,找出結構性的問題,也是正確的方法。但具體問題卻應具體分析,個案是否可以折射出社會結構性問題,本來就是一個需要認真討論的話題。這是因為,任何負面的信息集中在一起,必然產生負面的結論;而任何正面的信息集中在一起,必然得出正面的結論。

現在的風氣,動輒將一切失序行為都說成是社會的錯,卻鮮有顧及這些問題是否由社會結構造成。當下的社會結構,只會比過去更加完善,吸毒問題反而愈來愈嚴重,多少說明問題的焦點不在於此。

心態比管制更重要


撇開上面的問題不說,大家想政府怎麼管?強制驗毒涉及人權、隱私等諸多問題;自願驗毒則不能秋後算帳。就算阻嚇也需要人手,政府哪裏比得上家長和學校?既然知道結果不會好到哪裏去,倒不如反諸求己,看看到底哪些責任屬於自己,哪些屬於社會。

心理學發現人天生就有推諉的傾向,不斷把個人的缺點推諉於其他理由,以減低自己罪惡感,這點可由心理防衛機制(Self- defenseMechanism)理論得到依據。伊索寓言的《狐貍與葡萄》,則是合理化過失的典型,狐貍因為能力不足而吃不到葡萄,就說「葡萄是酸的」。防衛機制之惡,乃是「治標不治本」。心理上舒服了,問題卻未解決,有學者更認為長期依賴這種防衛機制,會令人不能學習更加成熟的行為———無論將葡萄說的多麼酸,最後還是吃不到。這想必不是我們喜聞樂見的心態。

在目前的語境下,將責任推卸給社會和政府是最低成本的選擇。不斷地將社會問題說成是社會的錯,其危險是令「加害者」和「被害者」的行為合理化。如果一切都是社會的錯,家長和學校豈不是毋須肩負社教化責任?既然吸毒是社會的錯,學生又怎麼說服自己不吸毒?

要解決近期香港社會的眾多失序事件,並不是不假思索的將任何的問題都推給政府。沒有K仔有白粉,問題永遠存在。自己吃不到葡萄就說是社會的錯,看似輕鬆愉快,卻不曉得無論將社會說的多壞,最後還是發展不出抗拒毒禍的健全心智。關鍵的關鍵,是樹立起負責的心態,自己的問題,就應該自己負責,甚麼事情都說是社會問題,只會造成更多的問題。

李炘(傳媒人)

《星島日報》,每日雜誌,2009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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