歪曲民調結果得不償失

特首曾蔭權(網絡圖片)

政圈中人利用民意調查(民調)可以說是司空見慣的事情,雖說「民調」的本意為獲知人民的意見;但同時,民調本身也是製造民意的工具。

在西方社會,利用民意調查來提高認受性(Legitimacy)的例子司空見慣。一旦政治人物的民調分數高,就會產生沉默螺旋(the spiral of silence)的效應,本來有抱怨的人,會因為沒有人抱怨而不敢抱怨。相反,當民調分數低時,本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,也可以成為必須下台的理由。

不過,利用民調也有可以接受與不可接受之分。近日《明報》社論批評政府不能「只公佈有利政府施政的民調結果」,令人覺得矯枉過正。事實上,政府只公佈有利政府施政的民調結果,可以說是一種「必要之惡」,全世界都在這樣做。華爾街日報編輯Cynthia Crossen在《真實的謊言》提出了很多類似的例子和方法--即便在美國,只要調查不符合委託人利益就不公佈,直到有一個數字符合委託人利益時才公佈,不值得大驚小怪。

真正不妥的地方,乃在於特首曾蔭權引用結果的時候,撇除了調查中回答「部分接受部分不接受」、「無意見」和「不知道」的意見,簡單計算支持與反對的比例為63%比37%,這樣就和中大公布49.9%比28.9%有明顯出入了。

「隱惡揚善」無可避免,但歪曲報告則非常不妥。如果是一份民意調查不被政府引用,在現代社會,要傳播出去也並不是困難的事情。但如果政府歪曲了調查的數據,則會動搖公信力。

主持民調的陳健民教授,在事後指特首斷章取義,就直接影響了特首的誠信,進而破壞特區政府的公信力,實在得不償失。

李炘
2006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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