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
美萊村大屠殺(網絡圖片) 深度報導,顧名思義就是有深度的報導,意義在於提供事實,展現背景和意義。西方新聞學者給出的定義就是「以今日的事態核對昨日的背景,從而說出明日的意義。」這種新聞報導的手法可以是述評性新聞、分析性特稿、調查報告、預測性報導等等。 發稿的形式比較靈活,有長達數年的跟蹤報導,如水門事件(Watergate scandal,1972年發生),也有單篇的報導,如越南戰爭中美軍屠殺越南美萊村(My Lai,1968年發生)村民的新聞〈在美萊村,我們瘋了!〉。 深度報導(In-depth Reporting)的主觀空間這一課題,可以由三方面進行探討:一、深度報導是否存在主觀空間;二、深度報導應否有主觀空間;三、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可以有多大。 深度報導是否存在主觀空間 深度報導需要大量的資源(如人手、時間等),不可能任何新聞都做深度報導,所以深度報導必然是針對大眾所關心的公共議題進行選題。而深度報導經常帶有是批判性質的,如美軍在越南屠殺無辜的美萊村村民的深度報導,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,而不是純粹報導事件。 只有在議題被設定之後,才可能展開一系列的求證和報導,編輯或者採訪主任需要假定某一議題會引起大眾的關注,或者認為某些新聞線索未被關心但有公眾討論的價值,才可能安排人手跟進。既然在選題的時候就已經有主觀意願,很難以避免整個架構的主觀成份,如果記者希望(或試圖)通過深度報導的形式引起社會關注,並改變公共輿論的話,報導就更有導向性。 然後,我們可以由新聞的六個重要元素討論深度報導的主觀空間: 何時(when),由於深度報導也是新聞,所以必須由現在的公共議題開始,回顧過去,以推測將來,在推測的過程中不可能沒有主觀成份。如〈賴昌星90%會被遣返〉的深度報導中,記者就分析了中加兩國的外交歷史,以推測賴昌星會被遣返。 何地(where),深度報導要掌握現場情況,也要注意到發生地點延伸的地方,同時探討事件的性質,因此也是主觀的探索。如〈在死亡列車上〉的深度報導,記者跨越了很多國家,和偷渡者一起生活,發現了偷渡者背後的很多感人故事。這幾乎不可能客觀。 何人(who),了解新聞事件的當事人,也需要採訪相關的人物,對於當事人和相關人物的取捨都是以主觀為考慮的。如〈戴安娜:最後的答案〉中,記者對戴安娜和他死後的很多相關人物進行資料的收集。...